慈文传媒: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
慈文传媒: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慈文传媒,股票代码:002343)将于2019年2月27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复牌。
2、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与相关各方继续推进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并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双方已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及相关协议,并已履行了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程序。
3、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4、若本次协议转让最终完成,将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马中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玫女士、叶碧云女士、马中骅先生(以下简称“甲方”)拟向华章天地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章投资”、“乙方”)转让部分股份,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慈文传媒,股票代码:002343)自2019年2月20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甲方与乙方于近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甲方同意于无限售之条件具备前提下,依法将其所持上市公司合计71,479,92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05%)分两次协议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条件受让甲方所持有的上市公司71,479,928股股份并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两次转让的价格均为每股13元,转让总价合计为人民币929,239,064元。
同时,基于彼此信任,马中骏先生、王玫女士、叶碧云女士、马中骅先生同意将其持有的慈文传媒股份(截至协议签署日,上述4名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合计117,725,135股)之表决权委托至华章投资,委托期限至2022年6月30日。
为了保证公司股票的流通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慈文传媒,股票代码:002343)自2019年2月27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复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