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开出2023年1号2号监管警示函华大智造及中信证券两保代先后遭罚1月11日上交所向中信证券两名保代肖少春路明开出监管警示函被罚原因系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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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开出2023年1号、2号监管警示函,华大智造及中信证券两保代先后遭罚。 1月11日,上交所向中信证券两名保代肖少春、路明开出监管警示函,被罚原因系在华大智造IPO项目中,两名保代存在两方面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一是未充分关注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合作事项,也未按要求进行核查报告;二是未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合作事项取得进一步进展后才披露相关情况。 因信息披露不到位,当事主体华大智造同样被警示。在与关联方联合竞买土地及合作建设项目中,华大智造未按要求及时报告与关联方合作事项,也未及时更新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迟至股票上市交易、合作事项取得进一步进展后才披露相关情况,履行信息披露职责不到位。 头顶“国产测序仪第一股”光环,华大智造的来头背景其实不简单。作为“华大系”捧出的又一上市公司,华大智造在资本市场上也备受瞩目。IPO备战两年,2022年9月9日,华大智造在科创板敲钟上市,这也意味着,上市不到半年公司就吃到了登陆A股的第一张罚单。 算上此前的中信建投及国融证券,开年不到半个月,就有3家投行相继吃罚单,其中2家还是头部券商。1月12日,深交所对中信建投两名保代隋玉瑶、潘可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1月10日,国融证券及时任项目负责人张志敏也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信披违规,华大智造及两保代均被警示 罚单中,上交所进一步交代了中信证券两名保代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详情和过程,主要涉及华大智造在获得IPO批文到上市期间的信披违规。 2022年7月26日,华大智造IPO申请获得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文。8月5日,华大智造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联合竞买土地及合作建设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与关联方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竞买地块及地上构筑物及项目合作开发建设,项目总投资额 34.41亿元。其中,发行人投资总额不超过14亿元,所占份额约37.40%。 上交所认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所涉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5亿元。8月31日,华大智造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9月9日,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在此期间,保荐人从未向上交所报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也未在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等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中进行披露。直到2022年9月23日,华大智造才提及有关情况。 重大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是审核关注的重点事项,华大智造与关联方联合竞买土地及合作建设所涉关联交易金额巨大,属于保荐人应当持续关注并及时向本所报告的重要事项。而肖少春、路明作为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未充分关注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合作事项,也未按要求进行核查报告;未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合作事项取得进一步进展后才披露相关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上交所决定对保荐代表人肖少春、路明予以监管警示。华大智造也未能免责——因未按要求及时报告与关联方合作事项,也未及时更新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履行信息披露职责不到位,公司同样被予以监管警示。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22年9月23日,上交所也曾就上述华大智造与关联方联合投资事项向公司下达了问询函,要求华大智造及持续督导机构中信证券,对交易影响、决策流程、项目投资规模、合作模式、合作期限等信息予以核实并补充披露。 两保代资历颇深,一人此前曾遭警示 中证协信息显示,肖少春及路明均是行业中较为资深的保荐代表人,而肖少春此前曾因纬德信息IPO保荐项目中研发占比出现的重大误差被证监会警示。 从履历来看,肖少春2015年加入中信证券,2017年注册为保荐代表人。2019至2022年期间有4单保荐项目及1条负面执业声誉记录。4单保荐项目分别是传音控股、纬德信息及华大智造的首发项目,以及深天马A的非公开项目。 肖少春违反监管规定的不良诚信信息涉及的是纬德信息IPO项目。2021年7月,证监会网站披露关于对周鹏、肖少春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肖少春及另一名保代周鹏在保荐纬德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发现纬德信息2020年度审阅报告存在未计提2020年度员工年终奖情形,导致年度研发投入占比发生重大误差,影响纬德信息的科创属性判断。据此,证监会决定对两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路明也是一名资深保代,2007年加入中信证券,2012年获得保代资格,目前暂未显示有违法失信等相关负面信息。2010至2022年期间,路明揽获11单保荐项目,曾负责华大基因、华大智造、朗科智能等IPO首发项目,以及美的电器、长城开发、TCL集团等非公开项目。 开年不到半个月,3家投行已被罚 2023年,投行监管的高压态势仍在持续,开年不到半个月,就有3家投行“吃到”罚单,其中还包括2家头部券商,分别是“三中一华”当中的中信证券和中信建投。 3张罚单分别来自沪深交易所及江苏证监局,涉及6名主体,分别是中信建投和中信证券的2名保代,国融证券和相关挂牌项目负责人,处罚结果均为书面警示。 1月12日,深交所对中信建投两名保代隋玉瑶、潘可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理由是,作为生泰尔创业板IPO的项目保荐代表人,隋玉瑶、潘可对公司销售模式变动真实性、第三方回款等事项进行充分核查,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作出的核查结论与公司实际情况不符。 1月10日,江苏证监局也对国融证券及张志敏开出罚单,国融证券在宏马物流推荐挂牌尽职调查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慎核查义务,时任项目负责人张志敏对此同样负有责任,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国融证券及张志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