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承销商主要有投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公司等。证券公司要经营证券的发行业务和买卖业务及其他一些证券有关的业务。发行业务可分为包销业务和代销业务两大类。
1、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要经营证券的发行业务和买卖业务及其他一些证券有关的业务。发行业务可分为包销业务和代销业务两大类。前者是指证券公司购进发行单位发行的全部证券,再向社会推销;后者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发行单位委托,代其推销证券。买卖证券业务可分为自己买卖和代客买卖两大类。前者是指证券公司自己的资金或证券为自己买卖,从中赚取差价收益;后者是受客户委托,用客户的现金或证券为客户买卖,证券公司按交易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于续费。这些都是证券公司的基本业务,此外,证券公司还为证券投资者提供其他内容的服务项目。如免费为证券投资者保管股票和债券;向买卖证券的客户提供贷款或租借证券;为客户免费提供研究报告和其他信息资料等。
2、投资银行
国际间所谓的投资银行跟我国的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不同,它不经营一般的银行存贷业务,而专指主要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因此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同证券公司基本一致。但他们还从事诸如项目融资、公司财务咨询和风险投资等证券公司不从事的业务。
3、信托投资公司
凡经营信托业务和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就是信托投资公司。其从事的主要业务有信托业务、投资业务、授信业务和其他业务,而承销和买卖证券业务便是其投资业务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