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日新月异的城市发展集体经济组织的投资方式亟待创新以物业经济为主的股份合作公司面临着经营模式单一抗
面对日新月异的城市发展,集体经济组织的投资方式亟待创新,以物业经济为主的股份合作公司面临着经营模式单一、抗风险能力弱等诸多难题。如何有效推动集体资产投资方式加快转型升级,走上多元化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盘活集体经济、推动股份合作公司多元化高质量发展,股权投资等方式悄然兴起。今年1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携手11家股份合作公司,共同设立了深圳市首只“市区国企+股份合作公司”股权投资基金。该基金总规模达1.7亿元,盘活集体资金超1亿元,为盘活集体资产探索出一条新路径。
多措并举寻突破
(相关资料图)
罗湖区作为深圳市最早的建成区,目前拥有31家股份合作公司,总资产约95亿元,存量资金充裕。然而,其经营模式普遍以物业经济为主,经营理念单一、投资意识欠缺,资金利用低效,大量闲置资金以存款等形式“趴”在银行。
如何破解难题?“第一步是‘严管’,即推动股份合作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罗湖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左金平告诉记者,罗湖区近年按照“管理、服务、监督”三位一体总体思路,构建起较为完备的“1+8”监管制度体系,并在深圳率先升级改造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系统,以数字化手段持续优化监管模式,让数据多跑路,公司少跑腿。
“在此基础上,我们在推动更新整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拓宽投资渠道等方面不断寻求突破。”左金平说,“我们引导股份合作公司加快实施城中村改造,助其物业经济实现更高质量发展,也为罗湖区产业发展拓展空间;为进一步盘活集体资产,还着力提升股份合作公司投资收益,探索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为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罗湖区于2019年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开展股份合作公司监管与改革工作。同年12月,在罗湖区国资局推动协调下,深圳市蔡屋围实业股份合作公司拿出7000万元集体资金认购了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增信的上市公司债券,成为深圳首宗由股份合作公司与市属国企合作,支持深圳市“四个千亿计划”为本地民企纾困的生动案例。
“这次合作取得良好效果,让‘第一个吃螃蟹’的蔡屋围资金收益率由原来定期存款的不到3%提高至7.25%,在股份合作公司中形成了良好示范效应。”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苏华告诉记者,截至2022年年底,罗湖区有11家股份合作公司与深高新投、国信证券等市属国企达成投资合作,累计盘活集体存量资金近13亿元,大幅提升了股份合作公司投资收益。
去年9月,在罗湖区政府支持下,深高新投开始着手与罗湖区部分股份合作公司协商探讨股权基金合作的可行性,并于去年12月与罗湖区11家股份合作公司达成协议,设立了深圳市首只“市区国企+股份合作公司”股权投资基金。
“创投是一种长线投资,需要长期资金,一直以来都存在着募资难题。反观深圳市股份合作公司沉淀资金充足,推动双方合作,将开创双赢局面。”深高新投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徐造坤说。
风险补偿稳信心
在推动股份合作公司与国有金融机构合作过程中,首要难题是如何打消股份合作公司的顾虑。“这种顾虑首先来自坐地收租的旧思想。”罗湖区国资局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胡云南说,罗湖区聚焦股份合作公司经营模式单一、投资意愿不强等短板,会同9个街道及市区国企等单位,实地走访调研20余次,邀请深高新投路演4次、召开政策宣讲会4次,通过多种方式为公司管理层、股民等答疑解惑,引导其转变经营理念。
此外,股份合作公司还面临“刚性增长型分红”压力。“在公司内部普遍存在一种思想,即每年股民的年终分红必须保持稳定。”深圳市湖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齐心表示,他们曾试图开展一些投融资项目,但鲜少获得全体股民支持。
如何破局?去年12月,罗湖区修订出台《股份合作公司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应实施细则,用于鼓励和支持股份合作公司优化配置产业空间、助力招商稳商、探索高质量发展等。
“针对股份合作公司要求保本投资的特点,我们在深圳率先建立股权投资风险补偿机制,为引导集体资金积极参与创投形成示范效应。”胡云南告诉记者,对于股份合作公司投资市区国企成立或管理的创投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项目1年以上,且经区政府批准的,按照实际投资期限及投资额,每年给予年化1%且不超过100万元的扶持,扶持期限最长5年。
“为提振股份合作公司的合作信心,罗湖投控作为区属国企也参与其中,并聘请第三方开展尽职调查,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供各股份合作公司决策参考。”胡云南表示,鉴于基金投资期限较长,为缓解股份合作公司资金流动问题,他们还创新开展了配套资金合作:罗湖投控以其持有的深高新投部分股权的1年期收益权,与10家股份合作公司进行1.51亿元资金合作,将其年化收益由2%提高至4%以上,以此激发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
深高新投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此次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普通合伙人(GP),主要负责管理基金的日常运营。徐造坤表示,“国有金融机构对于风险把控有着严格流程与体系,从不追求高风险收益,而是着眼于被投企业的成长价值,在合理可控范围内开展相应投资”。
“对于公司而言,最有效的风险管控就是有一个好的GP。”张齐心表示,“风险补偿机制给股份合作公司的广大股民吃了一颗‘定心丸’,让大家在投资决策上更有底气。希望通过本次投资实践,我们可以加强对股权投资的认知,填补股份合作公司在这一领域的空白。”
多元发展育新机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股权基金将重点投向深圳市“20+8”产业集群,涵盖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我们希望通过此次市区国企与股份合作公司在金融投资领域的试水合作,借力国企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在提升集体资金运作效率的同时,缓解实体企业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资金发展难题。”罗湖区国资局党委书记、局长彭仁松表示。
“与一般GP不同,深高新投肩负着市属国企的特殊使命:一方面顺应股份合作公司内在转型升级需求,有效引导其闲置资金投入股权投资行业,释放资金活力;另一方面为深圳破解创投行业募资难等问题,以及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与高新技术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打造新模式。”刘苏华表示,深高新投将不断完善“债权+股权+多元化金融工具”综合服务矩阵,推进深化合作,为深圳市科技金融融合发展持续努力。
“此次股权基金项目极大提振了公司信心。我们投了500万元参与其中,希望以此为契机为公司多元化经营开拓新局面。”深圳市田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梁定达表示,田心村城市更新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待项目建成后,将会呈现集体物业酒店、购物中心等多元化运营模式,推动公司走出一条健康、可持续发展新道路。
深圳市蔡屋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则提出打造“金融村”的构想。“2019年的首次成功合作极大激发了我们的投资热情,公司随后又陆续与国有机构开展金融合作业务,已累计投入约4亿元。去年,公司金融产品收益达2338万元。”该公司董事长蔡建光表示,公司地处罗湖区红岭新兴金融产业带,凭借这一区位优势,希望可以进一步完善金融业务布局,形成可持续的利润增长点,做大做强做优集体经济。
目前,罗湖区正积极与多方沟通,探索推动多家股份合作公司联合组建投资主体开展投资经营活动,以拓宽投资渠道,实现集体资金更高水平保值增值。
“此次股权基金的合作,是股份合作公司与国企合作共赢的创新之举,不仅有利于引导集体经济更好融入深圳市‘20+8’产业集群发展大局,也为有效盘活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实现集体经济转型升级、换挡发展提供了‘罗湖经验’。”罗湖区委副书记、区长范德繁表示,罗湖区将积极引导股份合作公司与市属国企开展更加紧密、多元化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协同发展。 (经济日报记者 杨阳腾 )
关键词: